“早知道当初签协议时,我应该多问问、多看看的。”提起几个月前签字交钱的那一瞬间,侯明(化名)老爷子就觉得后悔。每到冬天,北京的一些老人们就会琢磨着买套海景房,像“候鸟”般找个温暖的城市过冬养老,然而,老人们在买房时却很少注意,协议里说的定金,一旦交了,轻易不退还。
免费带着先玩后看房
北京人侯明老爷子口中的海景房,是一个位于山东龙口的项目。今年4月,街边偶尔伸过来的一页传单,让侯老爷子注意到了它。“25万/套观景房,远离雾霾风沙,为子孙构建一片蓝天。”收藏至今的一页纸传单上,观景和气候成了最打动老人的地方。
依据传单上的电话,侯老爷子联系到了一家自称是该龙口海景房北京办事处的房产信息咨询公司,紧接着,2017年4月28日的一个周五,和许多其他被传单吸引而来的北京老人一起,他坐上了从北京发往龙口的大巴车,“一车拉了四十多个人,一半是看房人,一半是销售,看房人里基本都是和我同龄的老人。”
这样的大巴车,在销售员口中叫做“看房班车”,仅针对有意向的看房人,包交通住宿,每人只需交纳100元。侯老爷子描述到,4月28日下午4点,离晚高峰只有一个小时,班车从北京市区出发,到达龙口已是当天夜间2点,29日上午,一车人又去旅游景点逛了逛,午后才到达项目部。“销售员告诉我,有一套74平方米的房子,原价41万,特价36万,过了下班的点就没了。”老人告诉记者,在短促的看房时间内,他签下了一份预售协议书,交了2万元定金定下了那套“特价房”。
回京方知定金不退还
根据预售协议书的规定,在4月29日交纳了2万元定金后,侯老爷子需要于5月6日前一次性支付剩余的款项。然而,从龙口回京后,他开始后悔了。“我回家和老伴儿一提,才知道她也看过这个项目,并不满意,觉得是毛坯交房,我们两个老人没有办法弄装修。”几番商量后,夫妻俩决定退掉龙口的海景房,找到销售员提出想退房,方被告知他所交纳的是定金而非订金,根据协议规定,因为买方的原因而造成违约,定金是不予退还的。
“除了现在住着的这套房,我这辈子没买过房,真的不知道还有定金和订金两个词儿。”侯老爷子告诉记者,他现在非常后悔当初签字时没有读一读协议,更没有问一句定金能不能退,要是多问一句话,也许今天就没有这样的烦恼。
“其实,按照销售员所说,这套房子现在已经涨价了,如果卖给别人能赚得更多,为什么不能退呢?”6月初,老人递交了退房申请,努力了几个月,就想把2万元定金要回来。
“定金”和“订金”要分清
记者发现,许多购房人眼中,订金和定金似乎是可以互用的同义词。实际情况是,尽管只有一字之差,但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订金和定金的含义却是大不相同。
律师告诉记者,订金是一般性用语,没有特定的法律意义,属于预付款性质,因此有时也被称为认购金、诚意金,除非说明违约不退,否则可以要求对方退款。而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较严格的界定,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在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如果交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不能要求返还定金;而如果收取定金一方没有履行约定,需要双倍返还定金。所以,从法律角度上说,买房人在签署购房协议或者购房合同中,要辨别好定金和订金,谨慎对待,下定决心后再交纳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