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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今年首批5幅地块 全用来盖租赁住房
时间:2018-01-05 | 来源:窗博城 | 阅读量:153 次

继南京首幅租赁住房用地于上周成交后,2018年伊始,南京再次集中供应一批租赁住房用地。昨日,国土部门发布了今年第01号土地出让公告,位于燕子矶新城、江北新区、江宁高新园等地的5幅地块亮相,土地用途均为租赁住房用地,竞买人必须是南京市、区政府所属的国有独资公司。

 

可提供5000套房源

 

据了解,此次公开出让的5幅地块来自燕子矶新城、江宁高新园、麒麟科创园、江北新区,分别位于栖霞区和燕路560号C、江宁区麒麟科创园中心路以东、江宁区学十四路以西、浦口区江浦街道谢营1号、江北新区铁院路以西,5幅地块的规划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土地用途为租赁住房用地。用地总面积为17.95公顷,实际出让面积16.79公顷,出让起始价总额为10.47亿元,预计未来可建设租赁住房38.52万平方米。

 

如果按照租赁住房套均80平方米计算,未来这5个项目可提供约5000套租赁房源,对于南京住房保障建设将起到积极作用。此前南京成交的首幅租赁用地是位于仙林中心的2017G69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办公,未来提供上市的房源为酒店式公寓,而此次推出的5幅地块全部为住宅性质。

 

竞买人须为国企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的要求,本次出让的5幅地块全部为自持型租赁住房用地,地块上所建房屋不得销售,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从地块布局来看,分布在栖霞燕子矶、江宁高新园、麒麟科创园、江北新区等成熟板块,均为南京市产城融合发展、配套设施完善、租赁需求较大的区域。

 

南京市相关部门表示,从竞买条件来看,为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租赁住房建设中对市场的调节作用,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因此本次公告要求竞买人须为南京市、区政府所属国有独资公司。

 

今年30%宅地用于租赁住房

 

南京市相关部门还表示,南京将不断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建设,着力构建租赁住房、共有产权房、商品房等多渠道的住房供给体系,把建设租赁住房作为满足基本居住需求的重要举措,2018年计划将商品住宅用地中的30%调整用于建设租赁住房。

 

未来,南京市将继续优化住宅用地的供应结构和布局,进一步加大租赁住房用地的供应力度,为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提供有力的土地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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