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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拟出新规鼓励大阳台,利好门窗家居
时间:2023-08-08 | 来源:窗博城 | 阅读量:77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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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拟出新规鼓励大阳台,利好门窗家居

近日,广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公示《广州市建筑工程容积率计算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拟对住宅半开敞空间半算计容比例适当放宽,鼓励住宅套内设置入户花园、生活阳台,大进深的多功能阳台等半开敞空间,对架空走廊、空中连廊不计容,对工业建筑首层公共开放空间不计容。

征求意见稿提出,将住宅套内半开敞空间半计容的比例由原不超过套内建筑面积15%放宽至20%,并允许设置一个满足连续开敞率不低于40%的主景观阳台不限制其进深。

该文件直接利门窗及阳光房市场需求,阳台面积扩大将带动家装对于门窗及阳光房产品使用场景,提升市场容量及空间。

鼓励设置入户花园,大进深多功能阳台

现有征求意见稿规定“住宅建筑的半开敞空间进深不大于2.4米,且半开敞空间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不超过住宅套内(含半开敞空间水平投影面积)建筑面积15%的,按其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进深或比例超出规定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

为适应后疫情时代健康住宅的要求,鼓励住宅套内设置入户花园、生活阳台、大进深的多功能阳台等半开敞空间,征求意见稿将住宅套内半开敞空间半计容的比例由原不超过套内建筑面积的15%放宽至20%,并允许设置一个满足连续开敞率不低于40%的主景观阳台不限制其进深。

据介绍,征求意见稿鼓励设置入户花园,利于通风换气,满足入户消杀、临时储物等无接触和缓冲目的;鼓励设置一个大进深多功能阳台,可以承载居民休闲、健身、种植等多种功能场景的复合空间,增加阳台面积既可提升室内空气流通,也能缓解居民对户外环境的需求,让居民在家也能感受自然氛围;鼓励单独设置生活阳台,用于晾晒、存放蔬菜等功能,与活动阳台区分开,加强空气对流。

过街楼、架空走廊等慢行系统不计容

征求意见稿指出,在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方面,现有征求意见稿未明确架空走廊、空中连廊等慢行系统是否属于建筑公共开放空间可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建设单位和群众也有不少疑虑和异议。广州作为南方主要城市,在鼓励创造绿色出行条件,鼓励设置各类连廊步行系统的背景下,需制定慢行系统相关的容积率奖励政策。

本次征求意见稿将“过街楼、架空走廊、空中连廊、檐廊、挑廊、景观亭廊等”纳入“建筑公共开放空间”,扩展建筑公共开放空间的含义。根据国内外案例的相关研究,新加坡明确有盖走廊不计入容积率,香港《可持续建筑设计指引》提出豁免公共通道的相关面积,深圳《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提出奖励风雨连廊相关面积。

根据广州市的气候特征及地域特色,骑楼、过街楼、架空走廊、檐廊、挑廊、景观亭廊均属于慢行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功能为遮阳挡雨,且可以连接不同建筑、地块,提供舒适体验的水平交通空间,具备全天候开放条件,本次修订拟将上述建筑空间类型纳入建筑公共开放空间,扩展建筑公共开放空间的含义,符合相关规定可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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