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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寓市场微松绑?面积限制不再“一刀切”
时间:2018-01-08 | 来源:窗博城 | 阅读量:143 次

旧改商服项目可不受单一面积300m2限制

去年12月27日,广州市城市更新局发布“关于实施城市更新商服类房地产项目管理新政执行问题的通知”,为支持旧改工作,经审批立项的旧改“商服类房地产项目”,可不执行“3·30”新政中商服类最小分割单元不低于300m2的规定。此文一出,业内人士形容是一次“松绑”,这也意味着未来市区将有更多更加灵活的小面积公寓产品出现。

5日,羊城晚报记者再次向广州市城市更新局相关人士查证,目前旧改商服项目仅“300m2”这一项进行了调整,并没有涉及对个人销售等其他规定的调整,也就是说,在目前禁售限售规定未改变的情况下,销售对象依然不能是“个人”。

“3·30”后公寓成交大跌

资料显示,2017年,广州市公寓产品共计成交2.08万套,同比下降42%。广州克而瑞统计数据显示,“3·30”新政发布的3月,公寓产品成交量创下全年最高峰6181套,随后的4月明显下跌,5月开始低至数百套,仅9月勉强突破1000套。

截至2017年年底,广州公寓的库存量提升至近2.41万套,上升幅度达34%。按2017年下半年月均成交量计算,整体公寓去化周期从“3.30”政策出台后4月初的5.1个月,上调6.5倍至32.8个月。相比于住宅项目,无论从库存还是去化周期,公寓产品的形势都更为严峻。

广州公寓市场遭“重创”的原因,是“3·30”新政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新报建商服类房地产项目,最小分割单元不得低于300m2;且购买旧改商服类项目资格要求“法人单位”,个人不得购买。

禁售个人规定未改变

在新年交接之际,广州公寓市场迎来了这一次“微松绑”。城市更新局发文称,为支持广州市旧改工作,经市(区)级城市更新管理部门审批立项的改造项目,属于“商服类房地产项目”的,可以不执行去年“3·30”新政中,商服类最小分割单元不得低于300m2的规定。这就意味着,旧改商服房地产项目在经过预测单元、单层面积核算后,办理不动产权证时,单层建筑面积不足300m2时,仍给予确认产权。

如此一来,中心城区不少从旧改项目而来的新商业项目在规划定位上将有新的出路,旧改商服项目又将可以开发小面积的公寓产品。

值得一提的是,面积限制虽不再“一刀切”,但商服项目禁售个人的规定并未改变。记者5日向广州市城市更新局相关人士查证获知,此次调整并没有涉及对个人销售等其他规定,购买旧改商服类项目资格仍然要求“法人单位”,且2年限售,这与“3·30”政策规定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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