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好门好窗!
深圳龙岗“十三五”建4.3万套保障房
时间:2018-01-28 | 来源:窗博城 | 阅读量:142 次

近日,龙岗区以区委1号文的形式印发了《深圳市龙岗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深圳东部中心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区域创新生态系统和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三个方面出台20条措施来优化龙岗区营商环境,促进以先进制造业为主体的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年GDP达到4500亿元

 

《意见》的任务目标是:用3年左右的时间,完善基本公共品供给,夯实先进制造业根基,努力实现工业增加值稳居全省区县级行政区域第一,GDP达到4500亿元左右,工业对GDP贡献率稳定在60%以上,工业增加值占全市比重30%左右,培育百亿级以上企业总部和第二总部12家。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85%,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8%,R&D比例达到12%,培育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500家以上,新建新型科研机构5家,建成创新平台不少于180家。

 

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制

 

《意见》提出改革工业用地使用方式。实行只租不售、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先拨后让等弹性工业用地出让制度,土地供应优先保障存量大型工业企业产能扩张或母厂转移。鼓励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和制造业企业以建成物业分成方式参与原农村集体工业用地入市流通。

 

《意见》提出实施“中坚企业培育计划”,筛选50~100家创新能力强、增长潜力大、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在领导挂点、专人对接、专家指导、发展空间保障、新产品试用、财政扶持、金融支持等方面实施精准服务、精准扶持。据介绍,“中坚企业培育计划”是继去年“龙腾计划”后推出的又一重大措施,旨在优化龙岗企业结构、培育中坚力量,力争通过一段时间的培育,提升龙岗先进制造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在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方面,《意见》提出,控制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的规模和速度,引导鼓励综合整治类城市更新,支持旧工业区“带产业项目”、“为扩大产能”或“用房企业联合参与”升级改造,提高未建空地容积率。

 

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既挤压了产业和居住空间,又大幅抬高了生产生活成本。鼓励制造业企业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参与升级改造既可以保障产业发展空间,又可以有效稳定空间使用成本,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在龙岗发展历程中,从引进“三来一补”企业到扶持民营企业发展,集体厂房在载体供给方面功不可没。在新时期,有效发挥集体厂房的空间保障作用对龙岗制造业可持续发展同样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意见》提出要挖掘集体厂房的潜力,引导国有和社区集体工业厂房和仓储用房直租符合产业导向的实体经济企业。

 

加强企业人才住房保障,优先推进在按政策规定基础上增配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的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探索利用社区集体土地建设人才住房,支持实体经济企业联合建设人才住房。“十三五”期间新筹集建设保障性安居住房4.3万套,优化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选址,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周边交通配套,保障重点企业人才的居住条件得到切实改善。对于符合条件但未获得住房分配的企业人才,加大货币化补贴力度。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本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注明出处。非本网作品均来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改正或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