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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租购并举住房制度
时间:2018-01-28 | 来源:窗博城 | 阅读量:62 次

报告提出,要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围绕满足人民群众便利性、宜居性、多样性、公正性、安全性需求,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扎实办好重要民生实事,提高民生保障和服务水平。

 

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坚持立德树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大幼儿园、中小学师资培养力度,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坚持公办民办并重,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年内新增学位3万个左右,积极应对学龄人口变化。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强化办园者主体责任,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职责,实施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引导家长参与管理,让孩子安全、家长放心。在重点新城和生态涵养区启动新建一批示范性学校,加大对学区制改革、集团化办学和乡村学校的支持力度,进一步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差距。以中高考改革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推动教育理念、育人方式转变。坚持以人才培养为核心,推动高等教育内涵、特色、差异化发展。深化城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特殊教育和网络教育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更紧密结合,建设学习型城市。

 

全面推进健康北京建设

 

立足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两个着力点,提供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健康服务。以电子病历和居民健康档案为主要内容,建设市区两级互联互通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每个区至少建设一个紧密型医联体,发展专科医联体,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预约挂号系统,严厉打击号贩子,让群众看病更方便。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和京津冀医用耗材联合采购,规范调整第二批医疗服务价格。推进以总额控制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全市三级医院推按病种分组付费。继续做好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服务。巩固推进国家卫生区创建工作,广泛开展全民健康行动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重大传染病和新发突发传染病预防控制,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筛查和干预服务。做好公民无偿献血工作。

 

严格执行房地产调控政策

 

严格执行各项房地产调控政策措施,加强市场监测和政策储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完成1200公顷住宅供地,扩大住房供给,稳定市场预期。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鼓励产业园区建设职工集体宿舍,多渠道解决城市运行和服务保障行业务工人员住宿问题。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管理,落实承租人稳定居住和享受公共服务的各项保障政策。着力推进已供地290万平方米共有产权住房和600万平方米商品住房建设,尽快形成市场供应。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5万套,完成棚户区改造2.36万户。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强化就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实施重点群体精准就业帮扶,做好相关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6万人。

 

提高养老服务能力和质量

 

坚持养老服务事业与产业协同推进、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统筹发展,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新建小区养老设施配置标准化,年内新建社区养老服务驿站150家,加强农村地区互助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大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力度,建立综合性老年津贴、居家养老巡视探访等制度,推进养老护理师改革试点,扩大社会敬老优待内容。推进医养结合,深化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更好满足多元化养老需求。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实施基层社会治理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实施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十大覆盖工程”,建设200个“社区之家”示范点,实现“一刻钟社区服务圈”覆盖90%以上的城市社区。开展社区服务社会化改革,提升社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深入开展平安北京建设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首善标准做好维护政治安全、反恐防恐、社会安全、公共安全、网络安全等各项工作,切实履行维护首都安全的重大职责。树立超大城市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深入开展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强化消防安全、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保障水电气热等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强化社会矛盾风险预测预警预防,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机制,提高信访工作专业化、法治化、信息化水平,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巩固深化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确保首都安全稳定。

 

以营商环境改善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落实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对各区实行营商环境评价。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国务院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衔接工作。强化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实现九成以上企业投资项目、全部备案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各区,备案制投资项目取消所有前置条件。持续推进“多证合一”,探索开展“证照分离”改革,扩大全程电子化登记试点范围。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加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力度。深化金融改革,支持多层次资本市场创新,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优化金融业空间布局,推动金融街与丽泽金融商务区一体化发展。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履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做好国有资本投资和运营公司试点,加快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和战略重组,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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