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3日从安徽省发改委获悉,为促进养老服务业更好更快发展,日前,经安徽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了到2020年的发展目标,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和产品有效供给能力大幅提升,供给结构更加合理,养老服务政策法规体系、行业质量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基本建立,市场监管机制有效运行,服务质量明显改善等。
《实施意见》提出,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创新,发展智慧养老服务新业态。在全省养老机构开发推广智慧养老机构服务管理系统。鼓励开发为老服务机器人人机对话;鼓励开发适老标准按摩设备和机器人;制定出台智慧养老机构建设规范,实施智慧养老院创建工程等。
此外,《实施意见》要求,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培育健康养老意识,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基本需求,繁荣养老市场,提升服务质量,加快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健全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等。
《实施意见》强调,着力降低准入门槛、精简行政审批环节。营利性养老机构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设立的服务网点,符合养老机构设立条件的,经民政部门核准后,可以实行“一照多址”。制定养老机构设置跨部门全流程综合审批实施细则,实施网上并联审批。
同时,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加快推进具备向社会提供养老服务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成为企业或开展公建民营。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等方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盘活公办养老机构、医疗机构闲置床位,扩大社会养老服务资源。到2020年,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当地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超过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