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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租房提取公积金 微信就可办理
时间:2018-03-17 | 来源:窗博城 | 阅读量:137 次

昨日,记者从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使缴存职工更方便、快捷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公积金中心对移动端的手机APP、微信公众号进行升级改造,从15日起,租房提取公积金二次申请、撤销提取申请、取消提取预约、取消账户合并预约以及自愿缴存公积金5项业务可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移动端完成。其中租房提取公积金申请提交后,中心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此次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中心手机APP和微信公众号“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升级,方便缴存职工快捷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据记者了解,职工通过租房自住且无需提供租赁备案证明及发票的方式首次成功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再次申请提取时,可通过手机APP、微信公众号进行操作。

 

据了解,职工可登录公积金中心手机APP或微信公众号,进入“查询办理→业务办理→公积金提取申请”功能,手工录入本次提取金额,点击“提交”,就完成申请,据记者了解,公积金中心审批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此外,公积金中心还开通了在线查询功能,登录公积金中心手机APP或微信公众号,进入“查询办理→信息查询→提取进度查询”,就能查看租房提取申请进度。

 

相关业务办理方法:

 

撤销提取申请

 

职工通过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发起的“公积金提取申请”,可通过进入手机APP或微信公众号的“信息查询→提取进度查询”界面撤销提取申请。(注:只能在公积金中心未审批前进行撤销操作)

 

取消提取预约

 

职工通过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发起的住房公积金“前台提取预约”,可通过进入手机APP或微信公众号的“信息查询→预约信息查询→预约详情”界面取消预约。(注:只能取消预约业务办理日期前的预约申请)

 

取消账户合并预约

 

职工通过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发起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预约”,可通过进入手机APP或微信公众号的“信息查询→预约信息查询→预约详情”界面取消预约。(注:只能取消预约业务办理日期前的预约申请)

 

自愿缴存人员相关业务办理

 

自愿缴存人员可通过手机APP、微信公众号进行封存、启封、汇缴、补缴的业务办理,具体业务操作详见公积金中心网站→常见问题→《自愿缴存账户手机APP、微信公众号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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