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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拒绝公积金贷款的楼盘可能暂缓预售
时间:2018-04-28 | 来源:窗博城 | 阅读量:204 次

26日,记者从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官网获悉,重庆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会同重庆市国土房屋执法总队、各区县国土房管部门、各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展公积金贷款购房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房地产企业和房屋销售中介机构违规行为,一些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整改不落实、反复违规的开发企业、房屋销售中介机构,将有可能受到暂缓该楼盘预售许可,暂停网上签约等处罚。

 

为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建金〔2017〕246号)要求,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四部门近日联合出台了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

 

意见中,四部门结合重庆实际,提出了压缩贷款审批时限、严格委贷业务考核、加强销售行为管理、提高抵押登记效率、公开业务办理流程、建立部门信息共享、加大联合惩戒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集中开展专项检查等九点意见。

 

意见明确提出重庆各级国土房管部门、城乡建设部门、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建立联动查处机制。对经查实存在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销售中介机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其限期整改;对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整改不落实、反复违规的开发企业、房屋销售中介机构,要公开曝光,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书面建议国土房管部门暂缓该楼盘预售许可,暂停网上签约,书面建议城乡建设部门暂停预售监管资金拨付;对违规情节特别严重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书面建议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记入企业征信系统。

 

此外,重庆市国土房管部门、市城乡建设部门、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按照国务院“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信息共享机制,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市民在遇到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销售中介机构阻挠或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可通过12329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热线、12345市民热线投诉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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