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形势依然面临较大压力的当下,作为住建系统的重要工作之一——“棚改”被赋予了更多的责任。在改善民生的同时,还要为稳定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巩固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贡献力量。为此,棚改货币化政策被国家认可并要求在全国积极推广,一些行动较快的地方不但率先行动,并且已经取得了成果……
江西:搭建居民自主购买住房平台
近日,江西省出台的《关于在城市棚户区改造中鼓励货币化安置的实施办法》提出,扎实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加大货币化安置力度。
在调查摸底、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选择货币补偿且有购房需求的被征收人可以通过市场自主购买住房,满足个性化住房需求,并通过举办专题房交会以及现场巡展会等方式,搭建服务平台,鼓励、引导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进入服务平台公布房源信息,供被征收人选择购买。组织相关部门提供交易手续集中办理、住房信贷等服务。进入服务平台的房地产企业要给予适当价格让利优惠。
广西:提高棚改贷款资金的使用效率
广西起草的《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贷款提取使用的紧急通知》将于近期出台,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提高棚户区贷款资金的使用效率。截至今年4月底,广西全区各类棚户区改造共开工8.91万套,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的62.55%。
目前,广西已获得国开行棚户区改造贷款授信1242亿元。全区棚户区改造贷款签订合同830亿元,累计发放332亿元。自治区对5885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实行了台账式规范化管理,通过全区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即可实时查询项目信息、项目进度图片等,及时了解项目进度和信息。
山东:采购优质存量房源用于棚改
山东对集中成片棚户区和“城中村”就近就地进行片区开发、综合改造;对零星分散棚户区,就近整合或项目捆绑,以大代小,“肥瘦搭配”。
青岛、潍坊探索货币化安置方式,集中采购区位优越、价格适宜、配套完善的存量房源用于棚户区改造异地安置。青岛80%以上棚改项目实现了货币化安置,潍坊为18个棚改项目、3570户居民购买了安置房,打通了商品房和安置房之间的通道。济宁针对棚户区位置分散、地块不规整等问题,探索了捆绑招商型、完善功能型、地块补强型3种建设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