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一套商品房,开发商搭售了两个车位,但车位按揭未办下来。退钱时,被开发商以违约为由,要按照总车位款20%扣除违约金。这让李女士夫妻俩感到很郁闷。
“我们只有一辆不到10万元的轿车,但如果不买这两个车位,房子就买不了。”7月4日下午,李女士说,最近很郁闷,两个月找不到“中海城”能解决问题的领导。
李女士说,他们夫妻两人大学毕业后不久来西安工作。2017年,他们购买中海鼎盛(西安)房地产有限公司“中海城-A块-一期”一套商品房。
购房时销售顾问表示,因“中海城-A块-一期”商品房销售备案价格过低,开发商规定,李女士如果想买房,还需购买价值19.5万元的停车位两个。当时两人急于买房结婚,就答应了开发商的要求,并在置业顾问指点下,在一叠空白纸上写下名字、盖章,交首付办理按揭贷款。
李女士说,中海鼎盛(西安)房地产有限公司给他们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有3份,一份是所购商品房合同,另外两份是车位合同。但办理按揭贷款时,其中一份车位按揭贷款未通过审核。
今年4月3日,中海鼎盛(西安)房地产有限公司给他们发《催款函》,要求他们要么支付13.5万元尾款(停车位19.5万元,其中6万元首付已交开发商),要么解除合同,开发商给她退2.1万元(首付6万元-停车位总价款19.5万元×20%违约金)。
对此,李女士表示不解,因为他们与开发商签订这份停车位合同,到现在都没有看到,里面具体是如何规定的她都不知情。2017年购房时,该小区停车位售价10万元/个,自己买两个车位纯属开发商“捆绑”搭售。
7月4日15时,李女士再次来到“中海城”销售人员目前工作的曲江大城销售部,刚说明来因,里面销售人员就表示“经理不在”。李女士提出能否提供一下负责人电话,这位工作人员立即离开了。
7月4日15时35分,李女士联系到了当时的置业顾问,对方以住院为由,对李女士提出的问题不做回应,只是说一会有领导回复此事。当日下午4时许,“中海城-A块-一期”一位负责人表示,他刚听说此事,如何处理合同上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