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工作鼓励地方先行先试,尊重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的首创精神。据了解,试点县将积极探索适应小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需求的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的发展方式,探索单环节托管、多环节托管、关键环节综合托管和全程托管等多种托管模式的有效应用方式,探索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标准建设、服务价格指导、服务质量监测、服务合同监管等工作的规范化,建立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服务体系。
相关工作通知要求,各试点县要尽快制订试点方案,及时启动工作。到2019年底,各试点县推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创新取得重大进展,体制机制优势进一步显现。到2020年,各试点县机制体制创新取得成果,形成可复制、能推广的发展模式,更加有力支撑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