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适用税额的确定根据我国《耕地占用税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耕地占用税法》第五条规定:“在人均耕地低于零点五亩的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适当提高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额”。对此,《决定》明确,本省人均耕地低于零点五亩的地区,按照所在地区的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征收。
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种。广东省共有5种适用税额,分别为15、25、30、40、50元/平方米。
此次适用税额的确定根据我国《耕地占用税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耕地占用税法》第五条规定:“在人均耕地低于零点五亩的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适当提高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额”。对此,《决定》明确,本省人均耕地低于零点五亩的地区,按照所在地区的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征收。
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种。广东省共有5种适用税额,分别为15、25、30、40、50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