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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书记亲自调度的重大涉黑案:“保护伞”被公诉,涉一罕见罪名
时间:2019-08-02 | 来源:窗博城 | 阅读量:149 次

 原标题:省委书记亲自调度的重大涉黑案:“保护伞”被公诉,涉一罕见罪名

近日,吉林省吉林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崔振吉(正厅级)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虚假破产罪一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通化市人民检察院向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崔振吉,男,汉族,1963年4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吉林省吉林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他是基层起步的干部,在吉林市经贸委、招商局等处工作多年,2005年4月任吉林市龙潭区代区长,2006年1月转正,2008年3月任龙潭区委书记,2010年8月任吉林市副市长,工作近7年后任吉林市政协主席,2018年12月,崔振吉落马。

通化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崔振吉在担任吉林市经贸委副主任,吉林市招商局局长,龙潭区委书记、区长,吉林市副市长,吉林市政协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与他人相勾结,非法获得国家征收补偿款,数额特别巨大;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且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被告人实际控制的吉林市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实施虚假破产行为,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虚假破产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落马官员中,虚假破产罪并不常见。

刑法规定,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扫黑除恶 吉林亮剑 | 吉林省委书记巴音朝鲁亲自调度重大涉黑案件》文章曾提到,吉林市张永福涉黑案已移送起诉35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折合人民币约3亿元,查处“保护伞”22人,其中一人为吉林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崔振吉(正厅长级)。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崔振吉涉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线索,是吉林省纪委监委领导带队开展相关督导时发现的。

据披露,在今年2月25日,吉林省委书记巴音朝鲁听取了3起重大涉黑案件办理情况的汇报,其中就包括张永福案。巴音朝鲁说,要严格落实“两个一律”要求,深挖彻查“关系网”“保护伞”,无论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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