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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不存在黑恶势力"等问题 被中央扫黑督导点名
时间:2019-08-06 | 来源:窗博城 | 阅读量:146 次

     中央扫黑除恶第三轮督导正在反馈督导情况阶段,政知见(微信ID:bqzhengzhiju)注意到,在公开报道中,从7月26日至今(8月5日),除西藏、黑龙江两省份外,第三轮督导已经有9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收到中央督导组反馈。 

  此前,根据部署,从6月初至7月初,中央11个扫黑除恶督导组分赴北京、陕西、西藏、黑龙江、内蒙古、上海、江苏、青海、甘肃、宁夏、新疆等1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第三轮督导。至此,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实现全覆盖。 

  在已经公开的情况反馈中,有省份被指“出现低级错误”,也有督导对象被指“认为不存在黑恶势力”等问题。

  9省份1兵团已经反馈

  我们先梳理下各省份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反馈时间线。

  7月26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组长乔传秀向甘肃省反馈督导情况。

  7月26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8督导组组长吴新雄向青海省反馈督导情况。

  7月27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组长支树平向内蒙古自治区反馈督导情况。

  7月28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组长王伟光向陕西省反馈督导情况。

  7月28日,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组长韩勇向宁夏回族自治区反馈督导情况。

  7月29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组长吴玉良向上海市反馈督导情况。

  7月31日,中央扫黑除恶第21督导组组长宋大涵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反馈督导情况。

  7月31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组长李智勇向北京市反馈督导情况。

  8月1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组长盛茂林向江苏省反馈督导情况。

  8月1日,中央扫黑除恶第21督导组组长宋大涵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反馈督导情况。

  可以看到,目前仅剩进驻西藏的第13督导组和进驻黑龙江的第14督导组尚未有公开报道显示其反馈督导情况。第13督导组组长为朱维群,第14督导组组长为姚增科。 

  值得一说的是,朱维群曾担任十二届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根据今年3月的部署,中央扫黑除恶第二轮、第三轮督导采取“一拖二”模式,也就是组建第11督导组至第21督导组,分两轮对2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督导。 

  在第三轮督导工作开展时,朱维群接替李景田出任第13督导组组长,成为该轮督导中唯一调整的组长。

  兵团存在“认为不存在黑恶势力”问题

  可以看到,在前面的列表中,中央扫黑除恶第21督导组出现了两次,分别是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反馈督导情况、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反馈督导情况,这也是组长宋大涵带领的第21督导组“一拖二”的两个督导对象。 

  报道显示,今年4月8日至5月27日,中央扫黑除恶第21督导组进驻,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都开展了督导工作。根据部署,每个督导组进驻当地时间原则上为一个月,而第21督导组进驻将近2个月,就是因为这份“一拖二”的重任。 

  中央扫黑除恶第21督导组组长宋大涵在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反馈督导情况时说,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还存在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例如,一些地方和行业部门开展专项斗争成效不够明显,存在以反恐“严打”专项行动替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倾向。 

  在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反馈情况时,宋大涵说,在政治站位方面,有的师市和部门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党员干部认为兵团管理体制是党政军企合一,组织严密、纪律严明,不存在黑恶势力,思想上重视不够等问题。同时,宋大涵还提到,有的地方和部门存在摸排线索手段单一,线索数量较少,线索核查速度慢、不规范,重点案件攻坚力度不大,“打财断血”不同步等问题。

  “打财断血”问题被频繁提到

  大家应该也注意到了,“打财断血”在情况反馈中频繁出现。 

  一些督导对象直接被指出在“打财断血”方面存在问题,例如前文提到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此外,青海省被指“打财断血”不同步;宁夏被指“打财断血”需要持续加力;甘肃被指部分地方“打财断血”不坚决;内蒙古被指“打财断血”不充分、不均衡,执行到位少;陕西被指对有的涉黑涉恶案件“打财断血”力度不够,与查办的案件不匹配。 

  有些省份没有提到存在“打财断血”方面的问题,但在督导组组长提出的整改意见中提到要加强“打财断血”工作。例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宋大涵在整改意见中指出,要坚持扫黑除恶与“打财断血”同步进行,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关于“打财断血”,今年3月,中央扫黑除恶第二轮、第三轮督导工作动员培训班在北京开班,在部署督导任务时,会上强调要紧督“打财断血”工作,要抓住一批见黑见“伞”不见财的典型案件,同时,查一查金融、税务等部门是否积极配合政法机关开展“打财”“断血”工作。在这之前的扫黑除恶督导工作中“打财断血”相对少提到,自今年3月部署之后,成为扫黑除恶工作进入到新阶段的重要要求。 

  江苏被指“工作出现低级错误”

  除此之外,在各省份督导反馈中,还有一些值得一说。

  例如,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组长盛茂林向江苏省反馈督导工作情况时谈到,江苏个别地方工作出现低级错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同时,个别行业乱象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套路贷”、高利贷、暴力讨债、暴力拆迁等问题比较突出。有的地方“打伞破网”力度不够,查处的黑恶势力“保护伞”人数较少、级别较低,个别地方不作为导致“保护伞”长期庇护黑恶势力。


    同时,政知君看到,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组长吴玉良在向上海反馈情况时说,上海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些地方工作开展还不平衡,类金融领域问题突出,打击力度需要加强,小黑小恶时有发生,宣传发动不够深入,基层基础仍有短板。 

  第18督导组组长吴新雄向青海省反馈督导情况时表示,一些地方和部门扫黑办存在作用发挥不充分,案件会商协作机制不顺畅,办案力量薄弱,与专项斗争的要求不相适应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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