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些调研目前来看物业管理问题产生的原因大致有三个:
一是开发商建设过程的遗留问题比较多,比如房屋在保质期内出现了质量问题,漏雨、电梯损坏等,这就需要开发商和施工单位进行整改,这种事情不到位,遗留问题特别多,包括配套设施、绿化标准等。
二是物业企业管理不规范、标准不高。说是五星级服务,可是业主交了这么多物业费,感受不到五星级应有的服务,非常容易引发投诉。
第三,“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着的看不见”,物业管理监管的体制不健全带来管理不畅通。
对于今后物业管理问题的解决要从三个方面解决:
一是健全物业管理的体系,建立市级、区级、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四级体系,解决“看得见管不了”的问题,就要把权力充分赋予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让他们对物业企业有评价权、管理权。
第二,加强党建对物业管理的领导。初步想法是要建立以社区党组织引领或牵头,把社区居委会、社区物管会,加上业主委员会,再加上物业公司,在党的领导下把它统一成一个整体。将来业委会的书记、党员,可以进入社区党委委员会,物业公司的也可以交叉进入社区党委会,这样就形成了一个统一的体系,充分发挥党在物业管理上的绝对作用,通过这个来解决小区社区的问题。目前,济南市住建局正在和济南市委组织部研究出台相关实施意见。
第三,开展物业企业评价,对问题多、投诉多的企业,降低信用评价分,将来在济南市场参加招投标,分值就低了。再严重的可以列入“黑名单”,乃至驱逐出物业管理的队伍。此外,对于社区、街道办事处解决不了的一些难题,通过联席会议制度把一些该由市里、区里解决的问题加以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