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1279-1建筑用玻璃—中空玻璃—第1部分:总则、系统描述、替换规则、公差和外观质量描述了中空玻璃的定义,内容包括系统说明的规则、光学和视觉质量和尺寸公差,并根据现有系统描述制定了替换规则。此项标准的出台,使中空玻璃单元满足使用者的需要,并通过在外观、节能、降噪和安全参数等方面统一标准而确保标准的稳定性。
其次,EN 1279-5建筑用玻璃—中空玻璃—第5部分:产品标准确立了建筑用中空玻璃的产品标准。该文件是由欧盟委员会和欧洲自由贸易协会(EFTA)授权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编写的。当EN 1279-5被发布在欧洲联盟官方公报(OJEU)引用时,法规,它就可以称为建立产品性能声明(DoP)和CE标志的基础。EN 1279-5对中空玻璃单元性能进行了规定,除隔音、隔热外,还包括防火性、耐火性、防弹性和防爆性。
EN 1279-2、EN 1279-3和EN 1279-4还分别对(1)防潮,(2)气体泄漏率和气体浓度公差以及(3)中空玻璃单元的边缘密封与嵌件的物理属性,提供了辅助性检验方法和要求。
EN1279系列标准由CEN TC 129制定,其技术秘书处由比利时标准化协会(NBN)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