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 | 《铝合金门窗》
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参与起草的GB/T 8478-2020《铝合金门窗》已于2020年3月31日对外发布,并将于2021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代替现行的GB/T 8478-2008《铝合金门窗》。(点击下面阅读原文,查看GB/T 8478-2020《铝合金门窗》国家标准全文)
对比GB/T 8478-2008,新版《铝合金门窗》修改的主要技术解读如下:
1) 第1章范围中增加了“本标准不适用于防爆门窗”(见第1章);
本标准规定了铝合金门窗的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产品标志及随行文件、包装、运输和贮存。
【解读】:
防爆门窗是具有防爆炸冲击波性能的门窗。本标准不适用于防爆门窗,则本标准的产品不需执行GB/T29908-2013 《玻璃幕墙和门窗抗爆炸冲击波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解读】:
根据标准编写要求,标准自身不再规定哪些产品可参照使用,由相关产品使用方自行分析和确定本标准是否适用其它产品。
3) 删除了“遮阳性能”“遮阳系数”“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术语和定义(见2008年版的3.2、3.3、3.7);
【解读】:
4) 增加了门窗保温性能、门窗隔热性能、普通型门窗、隔声型门窗、保温型门窗、隔热型门窗、保温隔热型门窗、耐火型门窗、门窗反复启闭耐久性的术语和定义(见3.2~3.10);
【解读】:
5) 将“门、窗按使用功能划分的类型和代号”改为“门、窗按主要性能划分的类型和代号”,将2008年版的表1和表2合并为表1,其中将“遮阳型”改为“隔热型”,并增加了“保温隔热型”和“耐火型”(见4.1.2,表1,2008年版的4.1.2、表1和表2);
6)将“外门窗框、扇、拼樘框等主要受力杆件所用主型材基材壁厚应经设计计算或试验确定”改 为“外门窗主要受力杆件所用主型材基材壁厚公称尺寸应经设计计算和试验确定”(见5.1.2.1.1,2008年版的5.1.2.1.1);
5.1.2.1.1 外门窗主要受力杆件所用主型材基材壁厚公称尺寸应经设计计算和试验确定。
7) 将“主型材基材最小实测壁厚”规定改为“主型材基材壁厚公称尺寸及允许偏差精度等级”规定,并提高了外门窗主型材的基材壁厚要求,增加了内门窗型材基材壁厚和尺寸偏差精度等级要求;增加了有装配关系的门窗主型材基材非壁厚尺寸允许偏差要求(见5.1.2.1,2008年版的5.1.2.1);
【解读】:
与原来2008年版的最小实测壁厚规定比较,外门的的最小实测壁厚为2.07mm,提高幅度为3.5%;外窗的最小实测壁厚为1.7mm,提高了0.3mm,提高幅度为21%。本标准与2008年版相比还增加了内门窗型材基材壁厚和尺寸偏差精度等级要求。
8) 将“铝合金型材表面处理层厚度要求”改为“铝合金型材装饰面表面处理层适用范围及厚度要求”,并按外门窗和内门窗分别规定表面处理层适用范围及厚度要求(见表4,2008年版的表5);
【解读】:
本标准表4中的数据,除“喷粉型材装饰面局部厚度≥50µm”是参考的QUALICOAT质量标准《建筑用铝型材表面喷漆、粉末涂装的质量控制规范》外,其余是根据室外用门窗和室内用门窗对门窗耐久性的不同要求给出表面处理层膜厚及种类的适用性规定,如二次喷涂木纹型材耐久性好,适用于外门窗;但热转印木纹型材耐久性较差,适用于室内门窗等。
9) 增加了外门窗中空玻璃气体层厚度和单腔中空玻璃厚度允许偏差的规定(见5.1.3.1);
10) 增加了外门窗用内置遮阳中空玻璃制品的要求(见5.1.3.2);
5.1.3.2 门窗用内置遮阳中空玻璃制品应符合JG/T 255的规定。外门窗用内置遮阳中空玻璃制品的中空腔內装有传动机构的间隔框应采用具有耐候性的非金属断热材料的复合型构造,并应采用三边框形式。
【解读】:
11) 增加了保温型、隔热型、保温隔热型和耐火型门窗玻璃的要求(见5.1.3.3、5.1.3.4);
5.1.3.3 门窗用保温型、隔热型、保温隔热型玻璃应符合JC/T 2304的规定。
5.1.3.4 耐火型门窗用玻璃应符合GB/T 31433的规定,其耐火完整性不应小于30min。
12) 增加了耐火型门窗用密封胶、密封胶条、支承块及定位块等密封及弹性材料的要求(见5.1.5.3、 5.1.5.5、5.1.5.6);
5.1.5.3 耐火型门窗用密封胶应采用符合GB/T 24267规定的阻燃密封胶,且其耐火性能应达到GB 23864规定的耐火完整性不小于1.0h,并应符合5.1.5.1条要求。
5.1.5.5 耐火型门窗用密封胶条应根据其使用部位需要选择阻燃密封胶条,并在适当部位选用遇火膨胀密封胶条。采用自粘胶带固定安装的遇火膨胀密封胶条,不应含容易导致胶条脱落的塑化剂。
5.1.5.6 玻璃支承块、定位块等弹性材料应符合JGJ 113玻璃安装材料的有关规定;耐火型门窗玻璃支承块、定位块等弹性材料应采用阻燃材料。
13) 增加了“规格系列”要求和单樘门窗“优先采用GB/T 30591规定的常用标准规格门、窗尺寸”要求(见5.3.1.1、5.3.1.2);
5.3.1.1 规格系列
窗洞口宽、高标志尺寸应符合GB/T 5824规定的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的指定规格。
门窗宽、高构造尺寸应根据门窗洞口宽、高标志尺寸(或构造尺寸),按照实际应用的门窗洞口装饰面层厚度、附框和安装缝隙尺寸确定。
5.3.1.2 单樘门窗
14)将“门窗宽度、高度构造内侧尺寸”、“门窗宽度、高度构造内侧尺寸对边尺寸之差”分别改为“门窗宽度、高度构造尺寸”、“门窗宽度、高度构造尺寸对边尺寸之差”,并增加“对角线尺寸差”(见表6,2008年版的表7);
【解读】:
根据铝合金门窗产品特点及多年来的实际情况,门窗宽、高由原来的“实体内侧尺寸”即槽口尺寸改为“实体外侧尺寸”即外形尺寸,检测时操作简单方便可行。增加“对角线尺寸差”以适应整窗、整扇出厂检测或抽检的整窗成品检测情况,有利于产品组装质量控制。
15)修改了抗风压性能要求,并增加了“在1.5P3风压作用下主要受力杆件不应出现危及人身安全的损坏”要求、“在抗风压性能分级指标值P3作用下,玻璃面板的挠度允许值为其短边边长 的1/60 ;在1.5P3风压作用下,玻璃面板不应发生破坏”的要求(见5.6.1,2008年版的5.6.1);
【解读】:
本标准2008年版只有P3风压作用下的挠度控制要求,本标准增加了“在1.5倍P3风压作用下不应出现危及人身安全的损坏”要求是与修订后的GB/T 7106《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检测方法》相协调;
规定“在抗风压性能分级值P3作用下,玻璃面板的挠度允许值为其短边边长的1/60;在1.5P3风压作用下玻璃面板不应发生破坏”,可实现杆件、玻璃的挠度和承载力双控制,也解决了单扇固定窗(立面中无分格杆件)的抗风压性能要求与检测试验的问题。
16)水密性能要求增加了“外门、外窗的最低要求水密性能值”(见5.6.2);
17)气密性能要求增加了“具有气密性能要求门窗的最低气密性能值要求”(见5.6.3);
18)空气声隔声性能要求增加了“隔声型门窗最低要求的隔声性能值”(见5.6.4);
19)保温性能要求增加了“保温型门窗最低要求的传热系数K值”的要求(见5.6.5);
20)将“遮阳性能及其分级(遮阳系数)”改为“隔热性能及其分级(太阳得热系数)”,并规定了隔热型门窗最低要求的太阳得热系数SHGC值(见5.6.6,2008年版的5.6.6);
21)增加了耐火型门窗“耐火完整性”要求(见5.6.7);
22)采光性能要求增加了“具有辨色要求的门窗颜色透射指数”要求(见5.6.8);
23)增加了防沙尘性能要求(见5.6.9);
24)增加了抗风携碎物冲击性能要求(见5.6.10);
25)将门“耐撞击性能”改为“耐软重物撞击性能”,适用范围由玻璃面积占门扇面积不超过50%的平开旋转类门扩展到各类开启形式的门(见5.6.11.3,2008年版的5.6.10),并在该性能试验方法中增加了门扇受撞击方向和撞击点的规定(见6.6.9.2);
【解读】:
26)增加了“抗扭曲变形性能、抗对角线变形性能、抗大力关闭性能、开启限位抗冲击性能、撑挡定位耐静荷载性能”等力学性能要求(见表9、表10及5.6.11.6~5.6.11.10);
【解读】:
27)将“反复启闭性能”改为“反复启闭耐久性”(见5.6.12,2008年版的5.6.9),并增加了“门 窗反复启闭耐久性能分级”要求(见表11);
【解读】:
28)将“性能检验试件分组、数量和试验顺序”修改为“试验次序”,并删除了表16(见6.7,2008年版的6.7);
【解读】:
29)增加了“表12 产品检验项目”,其中分别列出产品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的所有项目及相应的抽样试件数量(见7.1.1);
30) 修改了门窗及框扇装配尺寸偏差检验的组批与抽样规则(见7.2.1.2,2008年版的7.2.1.2);
7.2.1.2 门窗及框扇装配尺寸偏差检验,每100樘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为一个检验批。从每个检验批中按不同类型、品种、系列、规格分别随机抽取5%且不少于3樘。
31)修改了型式检验组批与抽样规则(见7.3.2,2008年版的7.3.2);
7.3.2 组批与抽样规则
32)删除了“产品合格证书”(见2008年版的8.2);增加了“产品合格证”和“产品质量保证书”(见8.2.1、8.2.2);
根据GB/T 20001.10-2014《标准编写规则 第10部分:产品标准》的编写规定,修改了本条文。
34)增加了“产品二维码标记”(见8.3);
【解读】:
根据GB/T 20001.10-2014《标准编写规则 第10部分:产品标准》的编写规定,修改了本条文。
建筑门窗是设计使用年限长达几十年的重要部件,为加强门窗的质量安全信息化管理,根据2017年我国最新发布的标准GB/T 33993-2017《商品二维码》,按照门窗产品特点,本标准送审稿增加了第8.3的规定:“宜采用二维码对每樘门窗产品进行标识,使用户可通过扫描二维码获取产品标志、产品随行文件等信息;产品二维码标记应具有永久性,满足门窗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等追溯性要求;二维码的数据结构、信息服务和符号印制质量要求应符合GB/T 33993的规定。
35) 增加了资料性附录B常用密封胶条种类及适用范围。
GB/T 8478历次版本
1987年版
GB 8478—87 《平开铝合金门》
GB 8479—87 《平开铝合金窗》
GB 8480—87 《推拉铝合金门》
GB 8481—87 《推拉铝合金窗》
GB 8482—87 《铝合金地弹簧门》
2003年版
GB/T8478—2003 《铝合金门》
GB/T 8479—2003 《铝合金窗》
2008年版
GB/T 8478—2008 《铝合金门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