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北省环境保护税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适用税额方案》,方案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河北省环境保护税开征进入倒计时。
根据该方案,河北省将环保税大气主要污染物和水主要污染物税额标准分为三档,分别按照国家规定最低标准的8倍、5倍、4倍执行。
河北省环境保护税应税大气中主要污染物(废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下同)和水中主要污染物(污水中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下同)税额标准分为三档,应税大气其他污染物(废气中除主要污染物外的所有污染物,下同)和水其他污染物(污水中除主要污染物外的所有污染物,下同)执行统一标准。
执行一档税额标准的区域
与北京相邻的13个县(市、区),分别是涞水县、涿鹿县、怀来县、赤城县、丰宁满族自治县、滦平县、三河市、涿州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廊坊市广阳区和安次区、固安县;
雄安新区及相邻的12个县(市、区),分别是雄县、安新县、容城县以及永清县、霸州市、文安县、任丘市、高阳县、保定市竞秀区、莲池区、满城区、清苑区、徐水区、定兴县、高碑店市。
税额标准为:大气中的主要污染物执行每污染当量9.6元,水中的主要污染物执行每污染当量11.2元;大气和水中的其他污染物分别执行每污染当量4.8元和每污染当量5.6元。
执行二档税额标准的区域
石家庄、保定、廊坊和定州、辛集市(不含执行一档税额的区域)。
税额标准为:大气中的主要污染物执行每污染当量6元,水中的主要污染物执行每污染当量7元,大气和水中的其他污染物分别执行每污染当量4.8元和每污染当量5.6元。
执行三档税额标准的区域
唐山、秦皇岛、沧州、张家口、承德、衡水、邢台、邯郸市(不含执行一档、二档税额的区域)。
税额标准为:大气污染物中的主要污染物和其他污染物均执行每污染当量4.8元;水污染物中的主要污染物和其他污染物均执行每污染当量5.6元。
有企业担心,环境保护费改税后会不会加重企业负担?“环保税改革会造成河北省部分企业名义税负上升,但企业积极落实减排措施,享受减免税政策,可以使企业实际税负水平控制在合理范围。”河北省财政厅副厅长高云霄解释,2016年,全省征收排污费18.4亿元,其中一类区域占4.9%,二类区域占8.7%,三类区域占86.4%。“也就是说,全省86.4%的区域排污费仍维持原水平,仅13.6%的排污费会因税额标准调整而有所增加,其中增幅最大的一类区域仅占全省总额的4.9%,涉及名义税负上升的企业覆盖面控制在较小范围。”
高云霄进一步解释,主要是产品附加值不高导致部分企业税负上升明显。“2016年,税负上升明显的68家企业,主要集中在焦化、钢铁两大行业。这些企业产品结构单一,附加值不高,核心竞争力不足,主要依靠污染环境、消费能源来谋生存,日趋严厉的环保态势对企业盈利影响较大。通过精准实施区域间差异化政策,旨在倒逼这些企业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循环低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