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部长李干杰10日表示,5年来,中国特色的生态环境治理模式基本形成,坚决向污染宣战成效显著。今年是“大气十条”的收官之年,从目前情况看,设定的重要目标有望全部实现。
他是在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2017年年会全体会议暨环境与发展高层论坛上作出上述表述的。在当天的“清洁能源战略与气候变化”分论坛上,众多国内外与会人士认为这一行动应与清洁能源战略和应对气候变化相协调,以实现协同效益的最大化,绿色发展和低碳经济转型将为中国经济发展提供新动力。
据统计,国务院发布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污染防治成效显著。共完成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6.4亿千瓦,占煤电机组总装机容量的68%,减排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排放83%、氮氧化物50%、烟尘67%,建成世界最大的煤炭清洁发电体系。2017年1月至11月,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比2013年同期下降20.4%,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分别下降38.2%、31.7%、25.6%,北京市下降35.6%、接近60微克/立方米。“污染治理的强力推进,不仅取得了良好的环境效益,也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李干杰说。
能源基金会(美国)北京办事处总裁邹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判断,主要发达国家人均排放达到峰值对应的人均GDP水平,大体在2.0万-2.5万美元左右,而中国可望在人均GDP达到1.4万美元时就达到人均峰值。这是中国发展路径的创新,简而言之就是要大力搞知识型的经济,提高各种要素的生产率来促进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健康、精神活动等需求。
威廉与佛洛拉·休利特基金会环境部主任、前美国国务院气候谈判特使乔纳森·潘兴博士也表示,近年来中国在很多领域进行了大量的投资,促进绿色经济的发展,对于减排有着极大的益处。
什么是“大气十条”
2013年6月14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确定了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包括减少污染物排放;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耗能;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信贷支持等。
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
一是减少污染物排放。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整治城市扬尘。提升燃油品质,限期淘汰黄标车。
二是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三是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重点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到2017年底下降30%以上。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四是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加大天然气、煤制甲烷等清洁能源供应。
五是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对未通过能评、环评的项目,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提供贷款支持,不得供电供水。
六是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信贷支持。加强国际合作,大力培育环保、新能源产业。
七是用法律、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制定、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建议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强制公开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公布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八是建立环渤海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人口密集地区和重点大城市PM2.5治理,构建对各省(区、市)的大气环境整治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九是将重污染天气纳入地方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根据污染等级及时采取重污染企业限产限排、机动车限行等措施。
十是树立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地方政府对当地空气质量负总责,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国务院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倡导节约、绿色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