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此次推出的省公安机关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18项举措,涉及出入境签证、车辆入出境、边防通关检验、高层次人才落户、消防服务、三地警务协作等6个方面。其中在出入境签证方面,明年第一季度起,广东将实施53个国家外国人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届时,广东省现行的53国人员在广州白 云国际机场72小时过境免签范围进一步扩大,入境口岸从白 云机场空港口岸扩大至深圳宝安机场、揭阳潮汕机场空港口岸,出境口岸从白 云机场空港口岸扩大至全省所有陆、海、空对外开放口岸,实现空港、陆空、海空口岸联动。免签期间活动范围限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停留时限从72小时延长至144小时。不仅如此,今年12月起,广东自贸区6项出入境政策推广至大湾区9市以及揭阳中德金属生态城。
针对外来就业创业人群和高层次人才,广东公安也送来利好消息。在大湾区9市高校就读的外省市户籍大学生、就业就学人员的外省市户籍父母子女可就地办理出入境证件。同时,从即日起广东将实行大湾区9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落户手续5天内办结,引进高层次人才办理落户手续,由粤港澳大湾区9市县级公安机关户政办证窗口直接受理、审核,对材料齐全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手续,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郑东表示,广东公安推出18项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举措,是广东公安机关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第一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将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紧扣“凡是有利于中央‘一国两制’方针在港澳正确实施、有利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建设、有利于团结凝聚爱国爱港爱澳人士的政策、办法,能放开的尽力放开或逐步放开”的原则,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和港澳同胞的关切期望,认真抓好系列服务举措的落实,为粤港澳大湾区人员流动、经贸往来、人才引进创造更加便利条件,提供更加优质高效服务,努力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挥公安机关应有的作用。
具体措施有哪些?一起看看吧!
(一)实施53个国家外国人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将广东省现行的53国人员在广州白 云国际机场72小时过境免签范围进一步扩大,入境口岸从白 云机场空港口岸扩大至深圳宝安机场、揭阳潮汕机场空港口岸,出境口岸从白 云机场空港口岸扩大至全省所有陆、海、空对外开放口岸,实现空港、陆空、海空口岸联动。免签期间活动范围限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停留时限从72小时延长至144小时。该举措将于2018年第一季度实施。
(二)将广东自贸区6项出入境政策推广至大湾区9市以及揭阳中德金属生态城。该举措于2017年12月实施。
(三)在大湾区9市高校就读的外省市户籍大学生、就业就学人员的外省市户籍父母子女可就地办理出入境证件。在粤港澳大湾区9市高等院校就读的外省市户籍大学生可以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高校在学证明,在就学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出入境证件;在粤港澳大湾区9市就业就学人员的外省市户籍年满60周岁父母或未满16周岁子女,可以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在居住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出入境证件。出入境证件种类包括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1年多次香港个人游签注和1年多次香港其他签注除外)、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定居签注除外),无需再凭居住证办理。该举措将于公布之日起实施。
(四)非营运粤港直通车免加签直接通行港珠澳大桥。为充分发挥港珠澳大桥的交通作用,经商港方和口岸部门,现有和新增非营运粤港直通车,不再需要到口岸联检单位重复备案,可免加签直接通行大桥(有效期暂定为2年)。该举措将于大桥通车之日起实施。
(五)增加通行港珠澳大桥的直通车辆指标。此前经与港方磋商达成共识,在年内发放3000个通行港珠澳大桥口岸香港私家车指标基础上,年底前增加2000个港珠澳大桥口岸指标。近期,我方与港方协商增加指标事宜,港方同意在年底前发放指标的基础上,在大桥开通前再增加5000个指标。同时,粤港澳三方也正就港澳私家车经大桥口岸入境问题进行探讨。该举措将于大桥通车之日起实施。
(六)实施港澳入出内地车辆6年免检。对港澳入出内地的商务车,只要属于内地6年免检车型,一律享受与内地车辆同等优惠政策,新车6年内不必上线检测。6年内免检政策适用车型包括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但其中面包车、7座及以上车辆不属于免检车型。属于免检范围的车辆在内地行驶过程中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6年内仍按原规定每2年检验1次。该举措目前已开始实施。
(七)增加澳门入出横琴自贸区机动车指标。经与澳门有关部门协商,放宽澳门入出横琴机动车申请条件,增加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自贸区指标数量,将入出横琴的澳门机动车指标总量由原来不到100个增加到800个。该举措目前已开始实施。
(八)激活符合规定条件的粤港澳两地机动车失效牌证。为解决以往商号发生变更或注销后的粤港澳两地车指标不能办理换车业务的问题,一是对原澳门房产类两地车,如房屋产权转移发生在境外人士之间的,经广东公安交管部门审核后,予以办理变更商号、延期、换车等业务;二是对2013年前,部分粤港澳两地车辆指标未按规定办理变更商号业务,部分指标因新商号成立时间晚于办理牌证时间的,经审核相关资料后,予以办理换车业务;三是对原商号注销,后又成立同名公司,如其名称一致的内承公司仍有一定额度纳税的,经审核后,予以办理换车业务;四是因历史原因,部分粤港澳两地牌车辆指标注册登记时未登记内承单位的,经提交相关资料后,予以办理增加内承业务。该举措已于今年10月起实施。
(九)取消深圳沙头角、珠海茂生围边境特别管理区通行证办证和边检行政项目收费。取消深圳沙头角、珠海茂生围边境特别管理区通行证办证收费,逐步配套出台证件改版、网上预约、自助取证等措施,该举措将于2018年1月全面实施;取消全部边检行政项目收费,规范边检行政许可(《船舶搭靠外轮许可证》《枪支(弹药)携运许可证》《上下外国船舶许可证》《港澳台船员及其随行家属登陆许可证》)。该举措目前已开始实施。
(十)推行口岸出入境人员和粤港澳边民自助通关。一是在东莞常平火车站、中山港、江门港、顺德港、佛山火车站、高明港等6个客运口岸建设出入境自助查验通道,方便出入境旅客快速自助通关。该举措目前已实施。二是在珠海马骝洲小额贸易点,深圳长岭过境耕作口推广粤港澳边民自助通关系统,提升粤港澳边民往来便利化水平。该举措将于2018年第一季度实施。
(十一)在现役边检口岸设立中国公民出入境记录查询专窗。在东莞、中山、湛江、江门、佛山、惠州、肇庆、汕尾、阳江、茂名、梅州、潮州等12个城市的18个现役边检站、4个边检分站、12个旅检客运口岸、39个海(江)港货运口岸边检执勤点,设立中国公民出入境记录查询专窗,为中国公民查询或开具出入境记录查询证明提供便利。在粤港澳大湾区9市等地的39个海(江)港货运口岸边检执勤点,增设边检办证窗口。该举措目前已开始实施。
(十二)推行出入境船舶24小时边检通关和鲜活产品“绿色通道”。在东莞、中山、湛江、江门、佛山、惠州、肇庆、汕尾、阳江、茂名、潮州等11个城市的海(江)港货运口岸,推行24小时边检通关服务;对载运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鲜活产品船舶开设“绿色通道”,提供优先验放服务,提高船舶报检通关效率。该举措目前已开始实施。
(十三)简化边检行政许可办理手续。一是推行边检机关行政许可标准化文书,公布边检证件所需资料申请清单和申办指引,资料齐全当场办结。二是境外船舶在粤港澳大湾区9市口岸修造船厂作业期间,免办修船作业人员登轮许可、作业船舶搭靠等边检证件,为企业作业生产提供便利。该举措目前已开始实施。
(十四)实行大湾区9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落户手续5天内办结。引进高层次人才办理落户手续,由粤港澳大湾区9市县级公安机关户政办证窗口直接受理、审核,对材料齐全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手续,签发准予迁入证明。该举措将于公布之日起实施。
(十五)实行大湾区9市重点建设项目提前提供消防专业技术服务。粤港澳大湾区9市范围内的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立项后,在接政府通报5个工作日内,由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成专门服务工作小组提前介入,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全过程提供消防技术咨询指导服务,确保重点建设项目顺利推进。该举措将于公布之日起实施。
(十六)实行大湾区9市重点建设项目消防“容缺”先行受理审批。粤港澳大湾区9市范围内的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申报消防行政许可或备案时,除申报表格、设计文件、图纸等基本资料外,一律实施容缺受理审批,即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先行受理申请并予以技术审查,待其他材料补齐后及时出具消防行政许可或备案文件。该举措将于公布之日起实施。
(十七)打造港珠澳大桥消防“全覆盖”救援网。在珠海建设“一大两小”消防站(即在珠澳口岸人工岛设1座特勤消防站,东西人工岛各1个执勤点),在香港和澳门各自口岸处增设消防站,建立快速通关、现场指挥、接警共享、伤员处置等方面消防应急救援机制,打造全覆盖的港珠澳大桥应急救援体系。该举措将于大桥通车之日起实施。
(十八)深化大湾区警务协作。进一步完善粤港澳三地警务协作模式,增强粤港澳大湾区打击跨境犯罪合力,提升三地民众涉警救助联动工作水平。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打击整治行动,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创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该举措目前已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