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12月19日电 据长沙市发改委网站消息,长沙市发改委日前印发《长沙市限价商品住房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下文简称《办法》)。《办法》对限价商品住房价格的具体构成进行了解析,由成本加利润加税金构成,明确指出限价商品住房的平均利润率为6%-8%。
《办法》明确,限价商品住房是指按合理标准建设、政府限制销售价格的商品住房,不含住保部门建设和提供的保障性住房。《办法》对限价商品房的成本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楼面地价、前期工程费、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小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及附属公共配套设施费、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等。
《办法》表明,限价商品住房基准价格的制定原则是:以合理成本为基础,市场供求为导向,兼顾国家、企业、消费者三方面利益。
《办法》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限价商品住房价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凡违反国家明码标价等相关规定的,由长沙市价格主管部门予以严肃查处。